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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2009 朋友的朋友那看来的 我看完大吃一惊,现在的小孩子成熟真早。小小年纪就看问题如此,不得不如坐针毡三分钟之后该干嘛干嘛去。 ----转---- 人生不能改变的十件事情 1.倒向你的墙 2.离你而去的人 3.流逝的时间 4.没有选择的出身 5.莫名其妙的孤独 6.无可奈何的遗忘 7.永远的过去 8.别人的嘲笑 9.不可避免的死亡 10.不可救药的喜欢 念 来上来写点什么吧。 最近工作上瘾,就连老板都说,猫最近特别特别用功。 忽然想起当年妈说的,每天工作是一种习惯,没有为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可是于我不过是每天离开实验室之前用中文在纸上写下第二天要做的事情。 然后疯狂的做完才回家,或者就不回家,深夜站在连接办公室和实验室的桥上大声唱梁静茹或者孙燕姿。 从8月开始,人就开始变瘦,今天穿上4号的裤子,发现能轻轻松松的套上了。 可我也只是哦了一声,没别的念想。我的脑海里飞转的是,今天要跑反应跑胶写报告晚上什么时候才能睡觉。 我是情绪化的人,很多人跟我说,要改。可我还是舍不得这一点点的特质,因为这点莫名其妙的情绪化和偶尔的歇斯底里,让我感觉与众不同。我怕死做一个白开水一样平凡的人。可我除了这一点点跳tone的情感处理方式,找不到什么特别的地方。 所以,那就这样吧。其他的,随便好了。 14/09/2009 去听陶喆吧 晚上的时候,边听陶先生的新专辑,边还欠下的账。 反复被人问着,你要我拿什么和你交换呢。 问久了,反倒不知如何回答了,只能闷着摇摇头,不说话。 It's not for sale, got it? 歌都没听全,就感动得我稀里哗啦的。 很想去看完整的音乐电影,估计这么个状态,会看哭吧。 不过,这么一个故事,结局想来,不会太好。 可是一定还是会非常喜欢,原因都在歌里。 ps: 这次用优酷,总能贴上了吧? 09/09/2009 还记得麽 我也许没有提过,在我高三毕业的时候,上课的最后一天,我拍过一卷带子。 就是那帮同学们,重复着每一天大家都作的事情,卷子,书。 我把它记录下来,里面有很多人当年对我的祝福,也有我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的愿望。 当年高考之后,我就没有去找,以为不见了,反倒不敢再去找,怕听见不想要听见的那个词汇,怕看到当年还在憧憬的幼稚的时光。 在带子很后面的地方我说: 这里曾经是我们班,高一九班。但是现在这个班,不知道是什么人,好像说这里的小孩挺坏吧。 看不看得到我的位置哩,看不到。 一瞬间,我的眼泪喷薄欲出。 再后面的时候,我还说: 中午的教室就是这么安静,完全没有一个人,大家呢,有人看报,有人喝水,有人聊天,有人玩,有人在发呆,不过更多的人呢,可能选择睡觉吧。比如说这位。 这就是我的书桌,中午的时候它就会变成这个样子。所以我中午的时候一般就去人家的桌子上写作业,是不是堆得很有艺术感呢。看到我的蚊不叮,还有我的糖,这个地方还有草纸,还有一大堆瓶子,也不知道是喝完了还是没有喝完,一点点钱,一个手机。这就是我的高中留给我的唯一一点点印象,就是这个该死的桌子。 好吧,我承认,最后一句话真的不是真的。 ps: 有人记得最后那个星期三我们的课表么?看下面。 ![]() 08/09/2009 我最近说的一些话 1. You can yell at me, but you've gotta leave my buddies alone. 2. 朋友:我的心是一座坟,一点生气也没有了。 我:再荒芜的坟,春天的时候也能生出草来。我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等待春天。 3. 这世间爱情哪有完美和对等,不是我爱你你不爱我,就是你爱我我不爱你,就算彼此相爱,也有个高低多少的分别。不较真不行,太较真更不行。 4. I've gotta go get my shot for today; otherwise someone will get a shot. 03/09/2009 完整的告一段落回家的时候婉谢了老萧的外套,就这么着从山下走到学校,然后就开始有点感冒,咳嗽了一阵,喝了杯热茶,一杯柠檬汁润润喉,终于好了。 所以。 在中央公园的时候,我和小熙同学看见一个拉小提琴的很年长的阿姨,满头的银发轻轻的挽一个马尾,穿着普通的跑鞋和运动服,拎一个黑黑的老的看不清到底是放CD还是磁带的机器里放钢琴曲。我耳里那根音乐的弦多年前已经枯竭死掉,听不出到底是小提琴协奏钢琴,还是钢琴伴着小提琴,只听出那马尾弓碰撞琴弦的瞬间迸发出浓浓的感情。 坐秋千的时候小熙笑我,还没好麽。我笑呵呵的把包往旁边一扔,就好就快好。那秋千却是怎样也荡不高,只能最后静静的摇着看旁边金发粉裙的小女孩越晃越高。我只抬头看浅灰的天空和开始飘落的树叶,有一点点刺眼的光芒在迷眼的瞬间变成温和的晕,小孩子尖厉的大笑也在这柔柔的一片中融化成心灵深处的轻触,像暖阳下晒干的毛巾,或布。 城市最美丽的地方在于,虽然彼此陌生,却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找到心情相似的人,于是寂寞的灵魂会因为引力飞速的朝着另外一个人奔跑,然后在彼此擦身的瞬间重新回到体内。 三。 离开的前一天,我去跑了很长很长很长的一段路。从麻省总院开始,沿着河边,经过整个哈佛校区的边缘,然后过桥,再经过整个MIT,最后过红线地铁走过的那座桥回到总院。 然后天边只留下一抹紫痕,如同伤口平复以后残留的浅浅的一块淤青。 注:附上的是国语版的k歌之王的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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